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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发表于 2022年06月30日 浏览:
文章导读:宜宾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营造一流创新环境,激励各类创新主体创新创造,深入推进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区域科创中心,我市将通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积极推动科技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科普示范,实施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现将2022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是在宜宾市注册、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

(二)申报单位主要从事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开发和服务,有较强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申报单位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和专业财务管理人员。

(三)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工作经验,为项目实际主持研究工作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必须有4以上工作经历)。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含与企业联合申报),自筹经费与申请支持经费比例不低于1:1申报项目还应符合每一类别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项目申报具体条件等见项目申报指南。

(五)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所有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

(六)项目执行期2年,从项目任务书签订当月起算。

(七)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上年度研发经费须占销售收入的1%以上或上年度研发投入经费排名全市前10。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优先支持研发投入高的企事业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

(八)每个项目负责人2022年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或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九)获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的项目,发表的论文必须标注“由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获得的知识产权必须纳入宜宾属地统计。申报单位的R&D经费支出和技术合同登记额,均为宜宾市上一年度的入统数据。

(十)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应明确合作形式(如合作开发、技术转让等),并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有法律纠纷。

二、申报程序

2022年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宜宾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上传。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登录“宜宾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ybkjj.tccxfw.com/),进行身份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首次申报市级科技项目的单位,申报单位先向归口部门提交注册并通过后,单位项目申报人再向单位提交注册。已注册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申报个人填报

项目申报人登录“宜宾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人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根据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申报书和扫描上传相关附件,申报资料盖章部分扫描后作为附件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宜宾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单位入口”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审核通过后提交报送项目归口部门。

(四)归口部门审核、报送市科技局

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根据申报要求严格审查,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批后提交到市科技局。

三、申报时限

申报日期为2022628日至2022731日。2022731日为网上在线提交申报书的最后期限,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限额

为确保项目质量,用好、用活有限财力,2022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现限额申报制,限额申报数量为:三江新区(临港经开区)申报总数不超8项,各区县申报总数不超过5项,在宜高校、市属科研院所、市属医院限报10项,其他市属企事业单位限申报2项。

五、申报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进入专家论证程序后,相关业务科室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进入专家论证程序的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各区县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请各区县认真组织辖区内的项目申报、严格项目审核,并将科技、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推荐函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科技监督科。

六、申报咨询

(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科普示范项目(分别在线填写宜宾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申报书”、“宜宾市科普示范项目申报书)

成果转化科  0831-8247103

(二)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项目(在线填写“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

重大专项与高新技术科     詹映红0831-8226704

(三)农业、社发领域重点研发项目(在线填写“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

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张洁瑜 0831-8228143

(四)基础研究项目(在线填写“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

资源配置与科技监督科     艾龙翔0831-8228140

(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在线填写“宜宾市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申报书”)

外国专家与国际合作科     罗世敏 0831-8226207

(六)申报流程咨询

资源配置与科技监督科   张婷婷 0831-8228140

附件:2022年度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宜宾市财政局

                                                                                                                                                  2022628

附件下载:

1.2022年度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2022年度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
(一)支持领域和重点
电子信息、智能绿色制造、汽车、节能环保、现代能源、新材料、特色现代农业、饮料食品、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进行示范应用及产业化项目。
(二)申报要求
1.转化的成果必须是: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科技计划支持所形成的科技成果、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医疗器械注册证、新品种证书、行业准入许可等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成果。
2.仅限企业申报,申报单位自筹经费与申请支持经费比例不低于2:1。
(三)考核指标
项目实施期内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完成技术合同交易登记额600万元以上、新增专利、论文专著等科技成果1项以上。
二、重点研发项目
(一)支持领域和重点
高新领域:重点支持智能终端、新材料、轨道交通、科技服务业。
农业领域:重点支持酿酒专用粮、蚕桑、特色水产水果、茶产业。
社发领域:重点支持医药及医疗器械(设备)、临床医疗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
基础研究: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国际科技合作:国际和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含二次引智)。
(二)申报要求
高新领域:申报主体原则上是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农业领域:申报主体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科研院校(研究院所、高校牵头申报该类项目的,需与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
社发领域:申报主体原则上是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医院。
基础研究:申报主体须为宜宾市内已获批组建的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包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获得博士学位2年(含)以上,或者获得硕士学位4年(含)以上。
国际科技合作:合作双方应签署合作文件,合作文件应明确合作内容、合作方式、预期目标、合作各方的职责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非中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三)考核指标
高新领域:突破关键技术1-2项;新申请发明专利(含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形成新产品或示范应用不少于1个;项目执行期内累计实现销售收入800万元以上,完成技术合同交易登记额500万元以上。
农业领域:研发应用关键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品种)1-2项(个);建立示范生产线或形成配套种养殖技术1-2条(项);申请专利或发表论文1-2项(篇);项目执行期内累计
销售收入400万元以上,完成技术合同交易登记额200万元以上。
社发领域:产业类项目要形成工艺与质量标准体系或完成临床研究的申报或新产品,申请专利或发表论文1-2项(篇),项目执行期内累计实现销售收入800万元以上,完成技术合同交易登记额500万元以上。临床医疗、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类项目要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2-3篇,开展临床诊疗示范,形成诊疗技术规程1-2项或研究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1-2项,申请专利1-2项,形成可应用于实际的技术方案或规程1套。
基础研究:考核指标应当满足以下指标之一,参与国家标准制定1件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件以上、出版专著1部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执行期内累计实现销售收入400万元以上、完成技术合同交易登记额200万元以上、新申请专利1项以上,新增专利、论文、专著等科技成果1项以上。
三、科普示范项目
(一)支持领域和重点
省、市级科普基地开展的示范建设、创新展览展示等项目。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须为宜宾市内已获批的市级以上科普基地。
(三)考核指标
通过对省、市科普基地的场地改造、设备设施添置、展示展品购置、人员培训等活动,促进科普基地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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